(一)、参赛对象:
1、18—45岁之间的男女均可报名参赛。
2、分赛区或选送单位(国家级专业院团)可组织选拔(未设立分赛区或选送单位的选手可直接向大赛组委会报名、提交预赛报名资料,由组委会指定就近参赛)。
(二)、报名者须提交下述材料:
1、填写中国民族声乐敦煌奖报名表(请复印或通过中国民族声乐电视大赛官方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mzsyds.com)。
2、独唱、重唱、组合选手均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彩照。
3、提交身份证或军人证复印件一份。
4、提交参赛曲目一份。
(三)、上述材料请速报送西南赛区组委会或由当地负责人带队前来成都报名填表(各地选手也可自行前来成都报名参赛);于2012年10月14日以前特快专递或电子文档的方式,将选手报名材料寄至中国民族声乐敦煌奖西南赛区组委会。
(四)、参加西南赛区的选手于2012年10月16日开始在成都进行初赛、半决赛、决赛。
(五)、选手参加半决赛、决赛曲目在比赛期间不得更改。
(六)、获得半决赛、决赛资格的选手以抽签方式确定出场顺序。
(七)、选手参加半决赛、决赛自带钢伴、CD或MD伴奏盘比赛。
二、比赛曲目要求
可自选民歌独唱曲、重唱曲,新创作的民族歌曲等。
(一)、预赛:自选曲目1首。
(二)、半决赛:自选曲目1首。
(三)、决赛:自选曲目2首。
以上各轮演唱曲目,预赛曲目可与半决赛曲目重复;半决赛和决赛曲目不得重复;预赛演唱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半决赛、决赛演唱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四)、根据不同曲目要求,须用原文、原调演唱。
(五)、所有参赛曲目一律背谱演唱。
三、比赛奖项设置
(一)、民族唱法组(男声部、女声部)、民间唱法组(男声部、女声部)各设:金(一名)、银(三名)、铜奖(六名)及优秀奖(十五名)。
(二)、优秀作品奖经观众投票、专家评审团审议评定分:金、银、铜奖
(三)、对分赛区及选送单位颁发组织金、银、铜奖及优秀组织奖。
四、评分方式和评分标准
(一)、评分方式:本次大赛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的方式。每位选手演唱得分为: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的平均值为该选手最后得分。
(二)、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计分,总分一百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演唱分:音准、音色、音质、节奏、位置、吐字、气息,歌曲难度等方面占40分;情感表现的深度,歌曲风格的把握,音乐形象的塑造演唱技巧占40分;台风表演占10分;形象包装占10分;原创新作品加0.3分;不用原文、原调降调演唱者扣0.3分。
(三)、素质评分标准:演唱后综述对所演唱作品的理解(为什么演唱该作品占0.45分;该作品最能感染你的是什么占0.3分;你觉得你有什么不足占0.25分),共计1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其他
(一)、组委会有权组织获奖选手录音、录像,举办“获奖选手音乐会”等。
(二)、组委会对本届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参赛者可与第三届中国民族声乐敦煌奖西南赛区办公室联系。
四川音乐学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5490890 传 真: 028-85490890
联系人:刘老师13699099059 吴老师13348886823
邮 箱:351701035@qq.com
报名地址:四川音乐学院艺术处(转教学楼2楼)邮编:610021
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4480899 传 真: 028-84480899
联系人:李老师18280462110 唐老师15196643110
邮 箱:328405250@qq.com
报名地址:四川师范大学音乐学院A401室(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成都市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邮政编码:61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