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国民族声乐敦煌奖评分办法
评分办法和记分标准
◆评分办法:演唱比赛采用按评委现场打分的办法。每位选手的演唱得分为去掉最低分、最高分后的平均值为该选手的最后得分。
◆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计分,总分一百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演唱分:音准、音色、音质、节奏、位置、吐字、气息,歌曲难度等方面占30分;情感表现的深度,歌曲风格的把握,音乐形象的塑造演唱技巧占50分;台风表演占10分;形象包装占10分;原创新作品加0.3分。
◆素质评分标准:在演唱后综述对所演唱作品的理解(为什么演唱该作品占0.45分;该作品最能感染你的是什么占0.3分;你觉得你有什么不足占0.25分),共计1分。
第二届中国民族声乐敦煌奖组委会
201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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